厨房大锅里沸腾的热水、房间角落藏匿的野猪夹、胡某躲闪的目光……这些背后隐藏着什么?近日,缙云县公安局大源派出所联合缙云县林业部门查处一起非法捕猎案件。
大源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村庄内有人非法捕猎野猪。经调查,民警第一时间赶到嫌疑人胡某家中,见其厨房热气蒸腾充斥着白雾,直径近一米的大锅里烧着滚滚沸水,很是可疑。“你今天有听到野猪叫吗?”民警紧盯着胡某。胡某眼神躲闪称,自己一个下午都在山上挖笋,在下山的时候有听到野猪的叫声,还向民警解释烧开的那一锅水,是因为刚从山上下来准备洗澡用的。就在这时,眼尖的民警暼到房间角落有一个野猪夹。顺着该线索,民警进一步细致询问,胡某最终承认其在山上设置捕兽夹捕猎野猪,并带回家中的违法事实。
原来,胡某在山上有一片竹林,前几天上山时发现自家竹林里的竹笋频频被野猪拱了。气不过的他就在山上放置了野猪夹,想要永除祸患。果然,当天下午野猪就被他抓到并悄悄将野猪扛回家中。刚起锅烧水准备吃野猪肉,民警就到了。
最终,民警在胡某家中三楼找到了被藏起来的野猪,胡某非法捕猎的行为已触犯法律。目前,案件已移交林业部门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野猪虽已不在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中,但仍属于省一般保护动物,不能自行捕杀,如有野猪毁坏庄稼的问题可以向当地乡镇报告,由属地人民政府依法上报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组织野生动物保护队进行猎捕。在禁猎期、禁猎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童思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