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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24 10:39:36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法官倾情解心结 继承纠纷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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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纠缠多年的继承纠纷案件。继承案件既涉及感情的纠葛,又有利益的纷争,为避免引发更大的家庭矛盾,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使破裂的亲情得以修复,真正的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本案系继子女之间因为继承产生的纠纷。万某一、万某二系被继承人孙某某与万某子女。被继承人孙某某自有位于红旗管理区83平方米砖瓦房一处。万某去世后,被继承人孙某某与郭某某于1987年登记结婚,并于1993年生育一子郭某一。婚间于1989年经批准又建一处128平方米砖瓦房,后被继承人孙某某、郭某某相继去世未留遗嘱,遗留财产未做分配。后该两处房屋被政府拆迁,被告万某一隐瞒郭某一,私自将该房产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屋及补偿款转移登记至其子万某三名下,郭某一对此产生异议,故诉至法院要求按遗产继承依法分割财产。

调解过程

王海虹法官在受理案件后,本着化解家庭矛盾,应以调解优先、维护亲情、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案件纠缠多年,双方矛盾很大。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及该家族的家庭构成后,最终发现案件的突破口,案涉原告郭某一父亲去世较早,是由被告万某一从小照顾长大。经过法官的耐心工作和情感梳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打感情牌,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心中芥蒂,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意见,案涉房屋归被告万某一所有,万某一在三日内凑齐150,000元的房屋折价款一次性交付给郭某一,至此,一场“家庭内暴”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归于平静,真正的实现案结事了亲人和。

妻贤夫兴旺,母慈儿孝敬,家和万事兴。家庭和谐也是社会繁荣的必要条件,城关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持着调解先行,案结事了的理念认真开展调解工作,尤其是针对婚姻家事类案件,更要尽全力帮助当事人修复家庭关系,为守护辖区和谐稳定的氛围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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