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数月前,魏某昂、魏某海在乐东某期幕墙龙骨施工项目中为某建设公司提供劳务,约定劳动报酬3.6万元,完成施工后,该建设公司未依据约定向其两人支付劳务报酬。魏某昂、魏某海遂诉至法院。案件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农民工工资,但被告却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
近日,魏某昂、魏某海以某建设公司未履行判决为由向乐东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高度重视,考虑到春节将至,案件涉及民生问题,要更为谨慎对待,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使申请执行人可以尽快收到执行案款,执行法官一方面迅速向某建设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分析,同时安排执行干警查证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向其释法明理、耐心劝说,说明让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报酬返乡过年的必要性。通过将心比心地耐心劝说、释法明理,引导劳企双方互相理解、共渡难关。
在多种措施下,被执行人了解到不及时履行义务将面临后果和劳动者领薪过年的重要性。1月16日,该建设公司已分别向魏某海、魏某昂主动缴纳全部案款及利息,在春节前,让申请执行人放下心来,安安心心返乡过节。(刘丹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