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黑龙江省“雷霆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法院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近日,集贤县人民法院在市中院指导下,开展了一次集中执行行动……
在与市中院研究制定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方案后,1月17日,执行局全体干警于凌晨5点准时集结,副局长付强宣读方案提出行动要求,干警“兵分两路”迅速出发,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点。
行动“战果”初显
本次集中行动,共出动干警32人,警车6辆,入户查找被执行人23户,拘传6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14件。通过精准施策、果断执行和耐心释法,行动取得了成效,也标志着集贤县法院2025年执行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案例一:春节返乡过年为何向亲属借钱?
申请人艾某与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某有限公司长期拖欠货款8万余元,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未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许某春节返乡的消息,当天清晨前往其住所,将许某拘传至法院。迫于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压力,许某向其亲属借钱还款,将欠款全部清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案例二:尚未捂热的执行款......
在处理吴某作为申请人与张某作为被执行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张某将剩余的执行款项汇入法院的执行款账户。当执行法官通知吴某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以便领取执行款时,吴某却支支吾吾,拒绝将款项转入其个人账户。执行法官查阅办案系统中的相关案件,原来,吴某同时在另一案件中也是被执行人,随即与该案件的承办法官沟通,确认本案中的“申请人吴某”正是那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吴某”。执行法官对吴某进行了约谈,针对其试图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训诫。最终,吴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将未领取的执行款用于偿还另一案件的申请人,从而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不停歇,战斗在路上
集贤县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锚定执行行动工作目标,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