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又一次推开了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办公室门,这是执行法官第七次走进这个办公室,这一次来,原被告双方相持已久的案件和解协议,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最终签字。
李某某在当地开办了一个工厂,他的亲戚王某某在其工厂务工,一次施工作业中,王某某不慎受伤,因赔偿没有谈拢,双方最终对簿公堂,后经临朐法院判决李某某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迟迟未履行判决,王某某几次催要无果,矛盾不断升级,甚至剑拔弩张。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曾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但执行法官考虑到两家的特殊关系,为了不使两家亲情彻底撕裂,他还是决定采取审慎的执行策略,决定从源头入手,降温矛盾。在多次与双方谈话后得知,李某某有头脑有能力,开办了目前经营的这家工厂,自己致富后也没有忘记亲戚朋友,让亲戚王某某到工厂工作,仅仅因为这次意外才导致矛盾僵化。执行法官在走访中还了解到,李某某并非完全不想赔偿,只是因近几年经营困难,较大额赔偿很难短时间筹齐。执行法官了解全面情况后,感觉两家的亲情还不至于因此案完全破裂,他多次“游走”于两家之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把亲情和法理融为一体,最终让双方同意做出一定让步。
执行法官第七次来到李某某的办公室,主持原被告双方签定了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某分期给付王某某赔偿款,王某某也在赔偿金额和赔偿时限上做出了一定让步,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执法先锋 正义使者”的锦旗不仅仅是对法官工作的认可,更是临朐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以人为本司法理念的深度展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