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高新区巡察工作事务中心(审计服务中心)以机构整合为契机,建立完善巡审联动机制,探索巡审融合新模式。
统筹制定巡审计划。焦作高新区巡察审计中心强化统筹协调,科学合理规划巡察和审计工作,统筹制定巡审计划。起草巡察审计计划时,充分结合巡察审计反馈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廉政风险突出的领域、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巡审项目进行安排。在明确巡审对象、巡审重点、巡审时间等方面加强统筹,在巡审计划制定时做到任务既各有侧重,又能实现高效协同、优势互补。
推动巡审信息共享。巡察组进驻前,安排审计人员向巡察组介绍被巡察单位审计情况,提供被巡单位近三年各级各类审计情况资料,并提出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共商巡察重点。巡察过程中,根据巡察组工作需要,安排审计人员进组,实行巡中协审。探索推进巡察组拿着审计报告“察”、带着问题“巡”、瞄准重点“看”,审计组带着巡察报告审核意见“察”、紧盯突出问题“审”、聚焦整改成效“核”,最终实现“1+1>2”叠加监督效果。
统筹做好巡察、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巡察组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促进被巡察单位整改到位。审计组根据审计监督职责范围,将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予以重点关注。巡察审计中心注重分析研判巡审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性、倾向性、政策性等共性问题,及时向高新区党工委提出专项报告或建议,推动行业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此外,焦作高新区巡察审计中心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在“三十工程”项目以及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巡审监督力度,坚持财政资金支付到哪,巡审监督就跟踪到哪,以高质量监督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最大化,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落地见效,全面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杨胜利 王海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