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40个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授予65名同志、追授4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其中,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宏业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竭尽所能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以公心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让公平正义可触可见。”林宏业用无比坚定的语气许下这个诺言,并用自己扎根基层法院18年的工作之路践行了这个承诺。
2006年进入法院工作至今,林宏业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子,从一名普通基层法官逐步成长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担当作为,务实敬业
林宏业始终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做实依法平等保护,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为满足退役军人多元司法需求,林宏业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牵头与龙华区司法局在区法院成立老兵调解室,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群众身边。
2023年12月任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以来,林宏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出色完成了院党组交代的多个专项任务。
林宏业严格落实最高法院立案登记制要求,通过科学的内部管理和指标设置,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诉权。他带领分管的派出法庭干警扎实开展多元解纷、“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工作,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派出法庭民商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9.91%,让矛盾纠纷在前端得到有效化解。
为加强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建立长效沟通交流机制,林宏业抓好分管的新闻宣传部门工作,主动联络新闻媒体共同策划栏目,成功策划并实施了重要法治宣传活动23场次,接待来自辖区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24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心系群众,为民司法
作为基层法官,林宏业注重倾听群众诉求、能够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坚持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意识,积极寻找每一个案件“情理法”的结合点。
在林宏业承办的一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双方分歧较大,经多次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他便对案件内容抽丝剥茧,找到分歧所在并逐一击破。林宏业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制定的规章制度、合同条款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并向被告提出建议。案件结案后,被告向林宏业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先全面了解案情,找准争议焦点,做好准备工作;然后根据案情选准调解方向,有针对性开展调解;最后创造调解氛围,把握调解速裁时机,灵活开展工作——这是林宏业通过不断探索成功摸索出的适合本地社情民意的调解“三步法”。他着力运用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成功化解了群体性劳务合同纠纷、农民工群体讨薪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多起专业性强、社会敏感度高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成为龙华区法院调撤案件最多的法官。
近三年来,林宏业办理案件的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审限内结案率、结案数等审判质效指标表现良好,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排名居龙华区法院民事条线前列。他连续5年(2019-2023年)年度考核优秀,以出色的工作、过硬的本领、优良的作风和法律的温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信念坚定,公正廉洁
林宏业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审结案件超过8000件,没有一件案件因裁判不公被投诉、被举报。他坚持守住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绝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在一起雇员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原告因提供劳务意外受到伤害,造成腰椎以下瘫痪,被告支付部分治疗费之后不愿意继续支付后续治疗费用,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为案件的承办人,林宏业坚持法官职业操守,坚持依法审判、公正司法,讲法律、讲事实、讲程序、不谋私利,不徇情枉法,在全面了解原告伤情严重、急需费用治疗、被告有调解意愿等情况后,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力促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在一周内获得被告支付的50多万元赔偿款,并及时利用该笔赔偿款进行后期康复治疗。
案件审结后,原告特意给林宏业送来了一面书有“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锦旗表示感谢。
“只有严守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才对得起身上的法袍。”这是林宏业的座右铭。他以对党的忠诚、对司法事业的坚定执着,书写了一名人民法官的时代价值,以生命捍卫法治信仰,永葆法官本色,书写无悔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