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调解员了!这么多天一直为我们忙上忙下联系被告,现在这两笔欠款终于有着落了!”近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刘津成功调解了两起涉企纠纷,电话里,原告代理人诚挚地向调解员表达感谢之情。
据悉,原告曾分别为陵水县两个乡村的绿化工程提供了工程监理服务,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多年后,对方仍有十余万元的监理费用未付清。
“我们也多次尝试跟对方沟通,但对方不是说负责人不在,就是没人理我们,好几年了也要不回款,没办法,我们只能走诉讼途径,希望法院能够帮帮忙。”原告代理人无奈地说。
因该两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涉诉金额不高,为了高效解决企业面临的讨债难题,陵水县法院在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将之委派给该县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刘津为双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刘津接手案件后,及时与两位被告的相关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并多次就案涉合同相关约定、民法典相关规定等方面向其释法明理。
经过多轮沟通,两位被告同意与原告进行和谈,并表达了其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宽限至年底付款的意向,原告也对被告资金紧张问题给予了谅解,而后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就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达成一致意见。从原告提交起诉材料再到诉前调解圆满成功,在这不到一个月时间里,两起因拖欠多年工程款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终于以“一调解一撤诉”的方式和谐地画上了句号。为了充分表达对法院高效高质调解的感谢,原告随后寄来了一封感谢信。
下一步,陵水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及时化解、高效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朱家震 刘立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