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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10 14:03:09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法院以司法建议“小切口” 推动基层治理“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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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为了证明居住、家庭等情况,在纠纷诉至法院前会请求辖区村民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组织,对辖区居民的相关情况较为了解,由其出具的证明通常会被人民法院予以采纳,但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有时也存在形式、内容不规范的情况。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山河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中发现,原告与被告分别提供了一份由同一村民委员会加盖印章的证明,但两份证明的证明内容前后矛盾,对查明本案的关键事实即原告是否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是否实际分得土地产生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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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法院法官(左)讲解《司法建议书》内容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山河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执法办案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延伸,针对上述问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治理功能,向该村民委员会发出《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司法建议书》,建议该村民委员会进一步增强调查核实力度、规范证明流程、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完善证明文件存档查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切实规范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行为,着力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该村民委员会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复函反馈落实情况。

“小证明”蕴涵大民生。接下来,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建议功能作用,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剖析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把脉”社会治理,开好司法建议“良方”,以高质量司法建议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在促推社会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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