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记录坚实的脚步,岁月铭刻奋斗的历程。2024年,甘肃省酒泉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锐意进取、奋勇拼搏,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审管办
立足一个“准”字
提升审判管理效能
紧盯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深化数据分析会商,用好考核指标“指挥棒”“体检表”功能。注重会商结果应运,针对突出问题发出审判质效督办函14份,督促各条线及辖区各基层法院针对短板弱项,深入分析原因,研究破解举措,有效优化提升指标数据,力争弱势指标“脱红争绿”。甘肃省酒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多次深入各基层法院现场督办质效提升工作;审管办带头践行“大管理观”,动态掌握指标运行趋势,随时会同有关法院和中院庭室,高度关注警示指标及在全省落后指标,逐月进行纵向环比分析,针对本月乃至本季度“要怎么办”进行调度,最大限度破解上诉率、一审裁判被改判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等劣势指标,努力推动甘肃省酒泉市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提升。2024年全年,审判质量管理指标18项指标中有17项位于合理区间,有9项优于合理区间,有14项指标优于去年同期。
着眼一个“细”字
提增案件办理质量
一是优化案件评查制度,推动评查结果转化。院领导、审管办对全院案件进行分类抽查,对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涉诉信访、舆情类案件、督办案件纳入重点评查范围,审管办对评查问题清单梳理汇总并及时通报,推动评查结果转化,督促案件承办人从“办完案”向“办好案”的精品意识转变。二是推动阅核制强落实,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依法落实院庭长法定职责,出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案件阅核的实施细则》,制作裁判文书阅核表,院庭长对于“四类案件”以及新入额法官一年以内案件应当履行阅核职责,强调阅核全程留痕,按照要求适当扩大阅核范围,解决院庭长“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的问题。三是督促落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发改案件相关工作的办法(试行)》,做实判前沟通、判后反馈、分析评查机制。四是规范审委会、专业法官会、合议庭工作规则。严把提请审委会谈论决定的案件质量,增设专业法官会议前置程序。2024年,甘肃省酒泉市全市法院一审案件被改判案件数同比下降33.27%,被发回重审案件数同比下降46.66%,实现案件质量质的飞跃。甘肃省全省法院第3届双百评选共评选获奖文书和庭审16项,不论是数量还是获评等次均创下历史新高。
强化一个“快”字
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一是严格审限管理管控。坚持“三级审批”机制,规范审批手续和程序,督促业务部门负责及时关注本部门案件分配和积存情况,及时督促检查案件审理进度,在审限审批、案件催办方面加大管理力度,最大限度缩短办案时限。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依托办案系统和人民法院大数据平台,建立“周提醒,月统计、季通报”的工作机制,定期对临近审限、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提醒、催办,并呈送分管领导,要求承办法官报告案件审理情况,制定结案计划,切实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加强长期未结案清理。持续抓好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做到“定责任人、定包案领导、定清理方案,定办结时限”,加大催办督办力度,督促限期结案,严防反弹和“边清边积”。各类案件平均结案时间56天,同比缩短4天,审限内结案率97.48%,同比上升2.62个百分点。
狠抓一个“实”字
提振案件办理效果
一是加强释法说理。强化判后答疑工作,督促法官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疑问,耐心细致进行解释说明,消除当事人心结和疑虑,增强对裁判的接受性,降低上诉率和申请再审率。二是在调解工作上发力。不断增强法官做实调解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力度,引导法官防止单纯为了结案,缩短办案周期而降低调解力度,提高一审、二审调、撤案件数。三是强化精品意识。严格执行落实《甘肃法院审判执行操作规程》等各项制度规定,规范审判活动,提升业务技能。引导法官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从庭审和裁判文书入手,从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入手,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司法。将“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活动结合开展,持续提升司法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2024年全年累计邀请50余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法院行活动,组织开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观摩庭审活动五场次,40多家单位,700余人次受到警示教育、法治教育,在不断提升他们底线意识、法治意识的同时,也督促法院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水平。2024年全年上诉率10.55%,同比下降1.85个百分点。
突出一个“优”字
提升服务营商环境水平
持续推进落实省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年”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部署要求,通过深入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优环境、促发展”行动、“学铁人、铸铁魂、办铁案”活动,不断深化亲清法企关系,护航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甘肃省酒泉市全市法院办理涉企案件7802件,其中涉民营企业案件6802件,涉企民事一审结案率99.07%,平均审理天数47.17天,买卖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纠纷平均审理天数居全省前5名。甘肃省酒泉市全市法院干警走访联系企业375家,收集和提出问题建议157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81件,帮助企业办理实事173件。《柳园法庭“四四举措”妥善化解涉企纠纷》《酒泉法院落实六项举措 促进优商质效提升》一批先进经验被省法院营商环境专刊和甘肃省酒泉市营商局采编推广,积极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下一步,审判管理办公室将深刻把握关键在理念转变、科学管理、“关键少数”等“三个关键”,继续探索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强化精细化管理,全力破解补齐审判执行质效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答好“公正与效率”问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