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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03 16:08:01

黑龙江省拜泉县:补偿归属引纠纷 多方调解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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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N”联调联动解纷机制优势,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近日,拜泉县兴农镇运用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村民土地纠纷。

案情简介

兴农镇某村村民赵某与李某相识多年,关系甚好,李某家的责任田承包给赵某耕种。2024年国家电网改造,修建电塔时,工程队圈占、踩踏了赵某承包李某的责任田,企业允诺给予相应的补偿。但针对补偿款归属问题,李某认为责任田是自己的,因此补偿款应归他所有;赵某则认为,作为责任田的承包者,他因土地被破坏遭受了经济损失,因此这部分补偿款应归他所有。为此,李某和赵某产生了争执,并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

调解过程

村网格员获悉情况后,先行开展了调解,但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村网格员随即将此纠纷上报至镇综治中心。经研判后,镇政法委员启动了“四所一庭一中心+N”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召集镇司法所、派出所、土地所工作人员及村两委干部开展实地调解。土地所工作人员首先核实了村土地台账和二人土地承包合同,并现场测量了被损坏的耕地面积。经核实,两人确实存在土地承包关系,被受损土地面积为2亩。之后,工作人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切入,分别采取“面对面”和“背对背”方式开展调解。派出所民警告诫双方,要依法依规反映诉求,切不可因一时冲动酿成祸端;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并据此明确了李某拥有土地经营权,涉及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款,均应归李某所有;但赵某作为实际承包耕作者,在电网建设施工时,造成了土地青苗损毁,应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最后,调解员和村两委干部又耐心劝导,希望两任珍惜多年的友情和乡情,心平气和解决问题。

调解结果

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合力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在扣除2亩土地承包费用后,补偿款二人各分一半。在现场人员的见证下,两人握手言和,重拾旧好。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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