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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31 11:14:42

黑龙江省扎实推进司法局标准化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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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司法部关于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全力推进标准化司法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有力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全省建成标准化司法局34个,规范化司法所114个,成为服务群众、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前沿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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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领导,提高综合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连续两年将司法局(所)建设工作列为“6+3+2”重点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16个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阶段任务、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标准化司法局建设方案、规范化司法所实施意见,以培育先进典型、打造宣传窗口为目标,细化119条具体标准,务求“深、实、细、准”,对标对表,逐项落实到位,全省司法局(所)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强化综合保障。协调省级财政提高人民调解经费1.6倍,为东北三省一区最高,并对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提供2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地方政府认真落实年度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司法所,保障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足额发放。创新打造涵盖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智慧矫正、安置帮教、远程会见预约、基层法律服务七个系统的智慧司法所应用平台,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数据融合查询、AI法律助手、跨部门数据查询等功能,以信息化提升工作质效,有效缓解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任务重”难题,获评全国智慧司法创新案例奖项。平台累计访问795570次,汇聚全省司法行政机构18276所,司法行政人员59512人,为全省1770名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提供视频在线学习,在线考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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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队伍建设,建强基层堡垒

司法局(所)不仅要有“颜值”,也要有“力量”。省司法厅加强与市(地)党委政府领导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讲评,开展全省基层工作调研督导,强力推进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工作。各地党委、政府积极响应,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项会议,通过招录公务员、军转干部安置、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司法所辅助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配足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面实现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目标。2024年4月,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黑龙江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在部分地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24个县(市、区)聘任司法协理员646名,6人及以上所由去年底的2个增加至174个,为全面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积累经验。强化司法(局)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连续两年开展全省司法(局)所业务培训班,首次通过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对全省司法所长及“法律明白人”3万余人进行培训,推动“党建+基层业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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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职能发挥,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夯实筑牢基层平安建设阵地。2023年,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建立“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司法所主力军作用,统筹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基层法律服务所功能和优势,强化对辖区矛盾的齐抓共管,形成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健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以“专项+专班”模式,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万人走基层”专项活动。“我们坚持源头治理,经常深入辖区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实地了解辖区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查发现潜在风险隐患,并通过‘望闻问切’矛盾化解法,采取法律、道理、感情等多种手段疏导,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消除在萌芽。”伊春市司法局铁力司法所所长王富斌说道。目前,全省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7.97万次、排查发现纠纷44.25万件,调解纠纷66.37万件,有效实现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同时,有效承担起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常态化开展走访登记、监管,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助教育,预防重新犯罪,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切实扛起基层法治建设重任。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法治文艺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地区民族节日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开展法治宣传3.67万次。深度融入基层法治建设大局,不断提升基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2022年以来,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183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449件,法律援助申请初审2730件,配合民政部门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932条,85个村(居)获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三是着力打造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一线窗口。依托司法所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省1306个司法所全部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三年来共办理公共法律服务50余万件。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固本强基和提质增效,助推法治黑龙江、平安黑龙江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护航中国式现代化黑龙江实践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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