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相关工作,绥化市司法局强化监督举措,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定执法规范
提高执法质量
制定出台了《绥化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规范执法用语、执法行为、执法流程,统一行政执法文书,为基层执法单位提供示范样本,有效减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不文明问题发生,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文明程度,展现行政执法队伍新风貌。
建立协作机制
拓宽监督渠道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衔接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信息反馈和重点督办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双向推送,拓宽信息线索归集渠道,强化大数据分析,有针对性解决社会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难点、热点问题。
探索“伴随式”执法
提升监督质效
会同营商部门通过“陪同式”“伴随式”工作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的公共停车场私设地锁行为的检查、告知、送达和强制拆除全过程进行监督,通过拆除停车位违规“地锁”,解开居民群众“心锁”。对交通运输局“百日攻坚行动”进行“伴随式”执法监督,为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下一步,绥化市司法局将持续立足行政执法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系统推进、统筹实施,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