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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25 11:13:35

黑龙江省青冈县公安局:遇事莫冲动 打架“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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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青冈县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接到倪某某报警称,其同事被永丰镇某村村民打了。所长吴庆军立即带领民警前往现场,经现场了解,倪某某,杨某某,倪安某三人是某水厂工作人员,今日前往永丰镇王某某家收取2024年度水费。在收取水费过程中杨某某与村民王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起因是王某某认为今年水质不好拒绝交水费。杨某某认为既然水质不好就进入屋内进行检查,但王某某用力推搡杨某某阻止其进入屋内,二人便发生撕扯,随后王某某用左手掐住杨某某衣领,用右手将杨某某推倒在门外,二人开始互相辱骂,火气上头的王某某用脚踹了杨某某腿部三下。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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