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时代要求,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刑事检察监督和履职办案中,用优异的检察答卷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
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融入到检察监督日常
法律监督与高质效办案相辅相成,在日常执法司法办案中,不断强化证据意识,严把证据关,找准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通过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取证、执法司法程序、审判等的全流程监督,及时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依法依规开展,实质化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切实担负起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职责,推动案件办理质效大幅提升。
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体现为社会治理成效
积极运用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政策和制度,引导当事人真诚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针对个案或类案中发现的医药、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和行业隐患,开展个案研究、类案分析和社会调研,依托检察综合履职,抓前端、治未病,不仅做到案件依法公正办理,更实现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社会关系的修复。
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转化为接受监督常态
接受外部监督,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通过组织开展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报送法律监督报告等方式,将接受监督转变为检察办案的常态,倒逼案件办理实现实体上的公正无偏、程序上的严谨高效、效果上的可感可信。(蔡娜 李翔 屈金鑫 王艳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