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经许可,无论是运输、储存或销售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同样,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20日下午,丽水莲都警方结合“冬季行动”快速出击,一举在市区某小区地下室储藏间拔掉一“定时炸弹”,现场查扣各类非法储存烟花9种共计221件。
日前,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紫金派出所在分局大数据实战中心等部门的配合下,通过线上线下双线侦查、排摸,发现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线索。根据这一线索,12月20日下午,紫金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呼了当事人,后在其租住小区地下室储藏间内发现了“加特林”“天鹅湖”“孔雀开屏”“黄金万两”等大量烟花,满满堆在储藏间地面。因是居民区,这批非法存放的烟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经民警现场清点,此次查扣非法储存烟花9种共计221件。随即,这批烟花被带离现场暂存专业存放点,及时有效清除这一“定时炸弹”。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为了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非法储存、运输或销售烟花爆竹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叶志明 李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