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是我们在实践生活中最常见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一种交易方式,大到买车买房,小到买米买菜。因此,买卖合同类案件,是法院众多案件类型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主要的矛盾在于双方缺乏正确良好的沟通方式所导致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既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原被告双方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又能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近三年,古城法庭运用“听、理、劝、促”四步循序渐进工作法调解双方矛盾,实质化解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58件,调撤率达52.42%。
1“听”,了解案情。
法官在收到卷宗材料后,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倾听双方当事人诉说事情原委,让当事人完全吐露心声,以旁观者身份深入了解案件全貌,深挖矛盾症结,寻求矛盾化解突破点。
2“理”,释法明理。
在了解基本案情及双方争议焦点后,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典型案例,引导换位思考等方法让各方当事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消除当事人认识误区。
3“劝”,消除情绪。
在了解案情及释法明理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双方的真实意愿,引导双方以和为贵,打消对立情绪,把握双方感情契合点,促使当事人及时调整诉讼预期目标。
4“促”,化解纠纷。
结合案件实际,再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促使双方逐渐缩小分歧,最终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近年来,古城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件”,以“小法庭”汇聚司法为民“大动能”,彰显公正司法“大作为”。下一步,古城法庭将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将“如我在诉”、“全流程调解”理念贯穿至诉讼全过程,高度重视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全方位保护辖区企业及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邢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