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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23 15:40:12

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安仁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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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燃放或是废弃销毁全过程均具有高危属性,因此未取得相关资质及许可私自进行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更是违法的!

近日,龙泉市公安局安仁派出所在日常巡查中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及时消除了辖区安全隐患。

“您好!请打开后备厢接受检查。”在龙泉市安仁镇车辆停靠点,民警正在对可疑车辆进行抽查。就在民警拦下一辆白色面包车,准备进行检查时,车主汤某脸上紧张的神情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果然,民警一打开后备箱,发现里面装满了烟花爆竹。就在民警要求出示运输许可证时,车主汤某难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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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当即依法扣押了涉事车辆及烟花爆竹,约100余箱。经过进一步调查,车主汤某在未取得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江西某烟花爆竹企业购买烟花爆竹并打算运输至福建售卖。

长途运输犹如移动的“炸弹”,给沿途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已涉嫌严重违法。

目前,违法行为人汤某已被龙泉市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梅笑雪)

【责任编辑 -龚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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