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湖北省荆州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试点改革,建立区行政复议调解中心、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行政法官工作室“三大平台”,构建“四共四端”工作法(府院联动共商,做优“源端”文章、诉前化解共调,做强“前端”文章、多元解纷共融,做实“中端”文章、延伸职能共治,做好“末端”文章 ),提升行政纠纷预防化解的整体合力和治理效能,成效明显。
实质解纷化积怨。2023年4月,荆州区法院受理了一批因强制征收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该案原告陈某等人历经多次诉讼仍未获得相应赔偿,双方矛盾愈演愈烈,多次赴省进京信访。面对这起陈年老案,承办法官耐心接待各方当事人,分析案情、抽丝剥茧,准确找出矛盾争议焦点。随后多次深入社区,组织各方当事人开展调解,经过几十轮的反复磋商,最终10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法检联手解难题。荆州区新风一路因众多流动摊贩的聚集,形成了网红小吃街。同时,无序经营也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隐患。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向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荆州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三部门下发检察建议,但整治效果不明显,遂向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承办法官及时与检察院沟通,努力做督促协调工作。该案开庭时,三部门“一把手”出庭应诉,并就履职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进行了陈述。庭审结束后,三部门迅速行动,整改到位,如今网红打卡点已焕然一新。
判后答疑疏“心结”。冯某因工伤赔偿事宜与荆州某建材厂发生纠纷,经劳动仲裁认定冯某所受伤为工伤,但荆州某建材厂不服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撤销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承办法官在审理后虽然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但及时向公司负责人及其律师答疑解惑,将裁定依据的法律条文向其释明。最终,原本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表示理解,对法官的释法明理表示满意。
府院联动止纷争。王某因退休时间与社会保险待遇存疑不满,多次进行信访,但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遂诉至荆州区法院。承办法官发现王某起诉已经超过法定起诉期间,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考虑到王某年岁已高,多年信访心结未解,为妥善化解这起行政争议案件,组织王某与镇政府、人社局、组织部的相关负责人会面,通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耐心倾听与解释说明,王某终于同意息诉罢访。
“一把手”应诉效果佳。某建筑公司诉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彭某工伤认定行政撤销一案,因双方分歧大,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邵纯银在庭前证据交换之后,主动与某建筑公司取得联系,积极向其阐明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认定的相应程序,并于开庭当天,到庭参加诉讼。因释法明理到位,原告某建筑公司与第三人自动达成协商,请求法院依法按原告撤诉处理。
复议挺前速化解。张某在某眼镜商行处从事营业员工作。2023年12月,张某下班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驶出单位时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受伤,被诊断为九级伤残。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某所受伤害为工伤。某眼镜商行认为张某在此事故中存在违法行为,不应认定为工伤,遂申请行政复议。荆州区法院主动靠前,与司法局联合开展调解,加强释法说理,帮助用人单位认识到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以及诉讼风险,最终,某眼镜商行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林翠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