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新闻
2024 12/23 10:09:45

以数字法院助力提质增效——以河南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为视角

字体:

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市法院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公开、服务内部管理的理念,多措并举强化信息化成果的应用,切实通过信息化提升审执质效,实现司法服务便捷化、法院工作智能化、执法办案高效化、审判管理精细化,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数字红利”。

(一)推进诉讼服务智能化建设,实现司法服务便捷化

洛龙区人民法院为推进诉讼服务智能化建设,2023年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2023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升级后的诉讼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680平方米,设置9个功能区,分别是安检区、导诉区、自助服务区、诉讼服务区、调解区、执行事务接待区、便民服务区、法官接待区、信访接待室,是集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信访接待、诉非衔接、诉前调解、司法鉴定等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集约化、智能化的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温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二)推进办公办案智能化建设,实现法院工作智能化

洛龙区人民法院完善网上办公办案相关配套硬件设施,升级相关软件,开展全员培训,完成了对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初步实现网上阅卷、网上开庭、智慧庭审、电子送达等全流程网上办案,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全方位智能化服务。2024年1-11月,洛龙法院网上立案率为99.07%,网上交费率为99.48%。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认真落实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系统上线运行、数据迁移、运维保障等工作,确保办案办公办事有序衔接,推进司法数据互联互通互享。

(三)推进执行智能化建设,实现执法办案高效化

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卷宗管理中心2022年正式投入使用,这是洛阳市法院系统首家智慧执行卷宗管理中心。卷宗管理中心成立至今,通过建立“信息化、集约化、规范化、高效化”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卷宗的规范化管理,加强了案件执行的节点监管,形成了便捷高效、精准监管的案件管理模式。卷宗管理中心的全面运行,打破了卷宗管理和案件办理的传统模式,既实现了电子卷宗的科学管理,又通过电子卷宗的随案生成,实现了案件办理中每个节点工作进度的实时监管,为充分提高执行效率、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推进审判管理智能化建设,实现审判管理精细化

洛龙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所有案件的立案、分案、审理、结案、归档、上诉等阶段建立网上监控节点,进行动态跟踪,并通过数据信息、电子卷宗节点查询,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情况,提高案件质量。通过审判流程办案系统查询、统计功能,实现对各类型案件的收结案数量、发回、改判以及调解情况等数据统计,分析审判运行规律和态势,预测审判工作目标,评估审判质量,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建立完善质量考核体系,以审判流程数据为基础,打破庭室、案由之间的评估壁垒,采用审判质效与工作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办案数量、指标、效率对法官评分,全面评估法官的工作情况,实现法官业绩的科学核算。

二、实践中的困难问题

近年来,洛龙法院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数字法院”初见成效,但实践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辅助办案功能发挥不够

目前,数字法院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智能化程度还有待加强,信息化应用在辅助法官办案、缓解人案矛盾方面功能发挥不够。信息系统没有将信息点与大数据进行充分的碰撞比对分析,案件数据彼此之间缺乏交集、互不关联。同时,受制于资源投入有限,技术公司算法、算力影响,生成式人工智能刚起步,人工智能整体应用水平较低,无法充分挖掘海量数据的潜在价值。

(二)信息化应用实用性不强

一方面,重数据管理轻日常服务,某些信息化指标只看数据而忽视了实际情况,与实际业务衔接不畅,导致系统实用性欠佳,徒增办案法官负担;另一方面,有的应用操作步骤复杂,网页反应卡顿,数据反馈迟缓,智能化一般,还需要人工干预调整,达不到智服水平,导致法官对信息化应用的使用热情不高。

(三)专业人才短缺,建设资金不足

数字法院建设对信息化要求较高,对人才素质要求较高,缺乏专业人才及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与信息技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制约了法院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数字法院建设需要购买设备和软件系统,后期维护也需要大量资金做后盾,离不开财政的大力支持。

三、意见建议

(一)提质增效,突出数字法院建设着力点

数字法院建设要坚持服务一线与审判管理并重、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兼顾,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紧紧围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运用、卷宗智能编目、阅卷智能辅助、庭审笔录自动生成、证据指引审查、法律规则适用、案件信息关联、文书辅助生成、执行赋能等重点司法需求,加快实现智能化数据比对、精准推送、自动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多元应用场景,特别是在智能生成全要素裁判文书初稿上有新突破,切实为审判人员减负增效。

(二)深度融合,注重数字法院建设实用性

要坚持效果导向,紧贴一线法官干警司法办案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法官干警在系统开发、功能优化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吸收不同审判业务领域的法官干警参与系统研发设计,防止建用脱节。鉴于当前一线法官干警办案任务艰巨繁重,可以考虑吸收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互联网知识的退休法官干警参与研发建设。同时,坚持先试后推,系统研发成功后,要先行试点,对系统运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确认后再上线推广。

(三)强化保障,确保数字法院建设蹄疾步稳

加强人才保障。坚持新技术应用与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同步并行,加强法律与技术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网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法院干警进行信息化培训,将业务与技术相融合,不断提升信息、数据应用能力,培养一支既懂司法业务又懂大数据的人才队伍。加强经费保障。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争取财政预算,将数字法院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范围。通过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保障数字法院建设的顺利进行。(贾梦瑶)

【责任编辑 -赵思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