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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23 09:24:18

七旬老人的烦心事解决了!海南澄迈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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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都70岁了,第一次踏进法院的大门,没想到真的解决了困难,感谢你们帮我追回了辛苦钱!”近日,原告岑某激动地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法官说道。

2021年2月,原告岑某等人与被告徐某口头约定提供劳务事宜,具体工作为挖土方、埋管道、埋电缆等,随后直至5月,岑某应徐某要求先后在多个工地务工,但徐某向岑某支付7900元劳务费后,未及时结算并支付剩余劳务费。自2021年至2024年,岑某多次向徐某催要工钱,徐某均躲避不见或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岑某无奈之下诉至澄迈法院,要求徐某支付剩余劳务费。

承办法官高度重视拖欠务工人员薪资案件,细致入微地梳理案情。经了解,由于劳务工作存在临时性,导致实践中签订劳务合同存在困难,提供劳务一方在工作结束后未能及时取得劳务费,又未取得雇主出具的欠条,诉诸法院后,容易存在举证困难的情形。为快速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案情,并向岑某释明其应举证证明自己与徐某存在劳务关系及其未支付报酬。被告徐某称其已经支付全部劳务费,法官要求徐某提供已支付劳务费的相关凭证,以便进行核对。

庭审中,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实,被告徐某尚欠岑某3000余元劳务费未支付。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岑某的情绪,一边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规劝徐某:“岑某这么大年纪还要出来辛苦挣钱,希望你能换位思考,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过反复沟通,徐某的态度有所缓和,最终当场将剩余劳务费支付给岑某,七旬老人的烦“薪”事也终于得到了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劳动者在务工过程中,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收集、保留能够证明用工关系、劳务内容、劳务费约定、结算情况等方面的证据材料,及证据材料的原始载体。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确保自己的辛勤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符赞妃)


【责任编辑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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