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窗口单位,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第一印象。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和桥梁性的部门,在司法礼仪、着装、仪表、服务态度等方面对立案庭干警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立案庭提供多渠道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的立案指导窗口,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咨询和指导服务,确保立案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除了传统的现场立案外,还提供网上立案、邮寄立案、上门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满足当事人的不同需求。优化线上立案,完善和推广网上立案系统,确保系统稳定高效。安排专人对网上立案申请进行及时审核。快速通过符合要求的立案申请书,一次性告知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当事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清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创新上门立案的形式,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和便民理念,确保特殊群体也能够顺利行使诉讼权利。例如8月份立案庭收到一起交通事故受伤案件,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立案庭干警驱车前往13公里外当事人的住处为其办理立案手续。转天当事人的孩子来立案庭表示感谢,高度赞扬清河法院立案庭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
加强立案服务。立案庭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供详细的立案指南和案件受理告知书,明确立案步骤、所需材料清单、格式要求等内容。在窗口放置各类纠纷诉状模板,包括立案二维码、新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等,为百姓提供便捷的立法服务。通过在线咨询、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及时解答当事人的疑问,解决各类纠纷。定期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如进社区、商场讲解法律知识,让更多人了解法律知识,提升司法服务的社会知晓度。同时注重人员素质提升,定期组织立案庭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立案相关规定,确保工作人员准确适用立案标准。
优化立案大厅环境,不断完善窗口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舒适的等候区域、清晰的引导标识和便捷的查询设施,内设便民服务台,如导诉台、当事人等候区、配备休息桌椅、饮水机、医药箱、互联网电脑等,同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一窗通办服务,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服务。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将会继续立足职能,不断巩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果,让服务更贴心、让解决纠纷更便捷,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潘书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