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写下这封感谢信。九三人民法院在这起执行案件中展现出了令人钦佩的专业素养和极高的办案效率,帮我追回了多年的欠款,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特向贵院表达我最诚挚的感谢!”案件申请执行人李阿姨在感谢信中写道。
基本案情
李阿姨和安阿姨二人系多年好友,2018年4月,安阿姨因其儿子小张春耕备耕需要资金周转,向李阿姨借款6.5万元,出具借条一份并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然而,安阿姨在陆续归还部分利息后,便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3月,多次沟通无果后的李阿姨来到九三人民法院寻求帮助。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生效后,安阿姨仍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并拒接李阿姨电话。今年7月,李阿姨向九三人民法院查哈阳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认真审查材料,认为双方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因为借款之事产生了矛盾和误会,但其友情基础尚未破裂,决定采取和解方式来处理该案件,不仅可以高效解决纠纷,还能够有效避免双方积怨加深,进而弥合关系。
调解现场,查哈阳法庭执行干以双方珍贵的友情为突破口,分别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一方面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安阿姨释法明理,告知其履行还款义务的必须性以及拒不还钱的法律后果,“欠债还钱是理所应当的,你们两个关系不错,李阿姨当时毫不犹豫的借钱给你,现在你不还了,对得起这份友情吗?要珍惜雪中送炭的情谊,对朋友的鼎力相助要懂得感恩!”另一方面,也向李阿姨解释利弊,“你们这么多年的朋友了,以后可能还会相互帮衬,别因为这个事真伤了感情”。
最终,通过执行干警的反复疏导和析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安阿姨已于今年12月将剩余欠款一次性还清,两位年过六旬的老友也因此握手言和。至此,一起长达五年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