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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9 12:42:23

海南文昌法院审结一起伪造公司印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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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为个人牟利而私刻公章案件,最终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被告人Z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8年11月9日,在海口市南大桥下某个“神奇”的角落,Z某怀揣着一颗被私欲填满的心,鬼鬼祟祟地穿梭其中,最终与私刻公章的不法分子接上了头。在一番密谋与交易后,一枚伪造的H公司公章被交到了他的手中。这枚公章,在Z某眼中仿佛是开启财富大门的万能钥匙,却不知它实则是将自己拖入深渊的罪恶枷锁。

  随后,Z某凭借这枚假公章,堂而皇之地冒用H公司的名义,与众多农户签订了《化肥购销合同》。农户们基于对公章所代表的公司信誉的信任,未曾察觉其中的猫腻,纷纷与其达成合作。在合作初期,一切似乎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着,Z某也顺利地收取了农户们的押金,他的计划看似天衣无缝。

  然而,当合作期满,到了押金退还的关键节点,问题如同决堤的洪水般汹涌而出。Z某或是无力退还,或是根本就没打算退还这笔押金,他的推诿与敷衍引起了农户们的强烈不满与怀疑。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农户们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愤怒地前往公安机关报警,警方迅速立案侦查。

  经过细致的调查过程,终于在2021年7月14日,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给出了权威性的鉴定结果。那一份份Z某与农户签订的《化肥购销合同》上面H公司的印章,与存放在被害人处的H公司正版印章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们并非同一枚印章。这一铁证,如同晴天霹雳,彻底击碎Z某的侥幸心理。

  东窗事发后的Z某,此时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为了那点微不足道却又让他迷失心智的私利,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他的行为,严重地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破坏了商业活动中最基本的信任基石。伪造公司印章罪的阴影,沉甸甸地笼罩在他的头顶。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量了Z某的种种情节。鉴于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为诚恳,并且宣告缓刑对他所居住的社区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Z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应秉持诚信原则,坚决抵制假章假证,切莫以身试法,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生活中碰到公章证件须多加注意,提高警惕性,多渠道核实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张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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