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未达法定年龄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情况有所增多,引发的交通事故更是让人触目惊心。未成年人自身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很多家长对未成年人骑车上路存在的安全隐患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悲剧发生。洛宁法院行政庭刚审理一起因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引发纠纷的案件,为未成年人、学校和家长敲响警钟!
案情回顾
2024年9月20日,未满15周岁的被告马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朋友何某、张某二人行驶到案发路段时,遇突发情况处置不当驶入道路右侧,与道路上捡拾物品的行人张某卿相撞,造成何某、张某、张某卿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何某伤势严重,经诊断为颅骨骨折、脑挫伤、额骨骨折、眶骨骨折、眼挫伤等。
事发后,何某家长与马某家长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矛盾无法化解陷入了僵局,故何某一纸诉状将马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释法明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陈瑾了解到被告马某原是想骑摩托车载朋友到家附近的公园玩耍,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在走访过程中,她还了解到被告马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此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家庭负担本就沉重的被告马某一家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事故发生后,我们也恨不得把他揍一顿,知道把人家孩子伤成这样,我们也很内疚和不安,但是,家里的情况您也看到了......哎......”被告马某的父亲对陈瑾法官说道。
“家庭困难这方面,我会和何某沟通,事故是所有人都不愿意见到的,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你们要积极解决,也为孩子做好榜样,错了就要承担责任。”陈瑾法官在劝慰的同时也对马某普及了相应的法律知识,告知其在这场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告诫其以后一定要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之后,陈法官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起因和过程,从法理和人情多方位开展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原告方理解被告家庭情况,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被告马某也表示,因为自己的不懂法给同伴造成伤害、给父母增添经济负担,内心非常愧疚,今后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再无证驾驶机动车。(何冰 买焕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