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湖北省洪湖市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洪湖市检察院干部以及洪湖市纪委监委、洪湖市人民监督员、洪湖市人民医院代表观摩庭审。
此次观摩的是洪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医院管理人员杨某某受贿案。
整个庭审流程规范严谨,条理清晰,公诉人准确把握庭审节奏,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发问,熟练借助多媒体向法庭展示全案证据,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结合案件深入剖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融合法理情进行了警示教育。
被告人杨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自己背离初心,辜负了党和组织的信任,触发法律红线的行为深感悔恨,请求从宽处理,期盼早点回归社会和家庭,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
身边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下一步,洪湖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途径,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全体干警的廉洁意识,提高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做到“讲政治、强党性、严纪律、守规矩”。(李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