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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8 16:34:02

云南富宁县人民法院:“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法检合力解“薪”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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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我们的劳务报酬被拖欠有5、6年了,没想到今天通过你们调解就把我们这几年的问题解决了!”

2024年12月17日,富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富宁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组合拳,成功调处了10起农民工的集体讨薪案,为10名农民工火速解了“薪”愁。

案情简介

2019年,原告农某等10人受雇于被告黄某,在黄某承包的某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提供劳务,该建设项目施工完毕并交付使用后,农某等10人与黄某就劳务费进行了结算,但结算后黄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35000余元劳务费至今未付,在多次追讨未果后,农某等10人向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后富宁检察院拟决定支持农某等10名原告的起诉。

调解过程

富宁法院收到该系列案后,经审查发现该系列案事关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简便、高效、公正化解矛盾纠纷,更好、更快、更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权益,经与富宁检察院协商并取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决定启动诉前联调机制将该系列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集中诉前调解。

为确保调解过程及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具有可执行力,在调解现场,富宁法院工作人员对调解员进行指导,由调解员与富宁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过与双方“面对面”的方式,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加大力度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劳动者工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各方多次协调,最终被告当场将金额较小的4名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完毕,并支付了另外6名农民工部分工资,对于剩余未付工资,双方均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了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富宁检察院即时作出《支持起诉书》,双方当事人也在调解员的协助下,当场向富宁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至此,本案得以顺利结案。

今年以来,富宁法院新聘任了100余名特邀调解员参与到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中来,并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特邀调解组织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解纷体系,充分发挥司法确认联络与沟通机制,以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涉农民工讨薪纠纷70余件,共计为农民工追回30余万元薪资。

“支持起诉+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系法检两院共同探索诉源共治的新模式,案件的成功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为今后类似纠纷化解提供了新途径。

今后,富宁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联动调处机制,持续提升涉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的办理质效,在构建诉源共治体系上形成更大合力,从源头上助推社会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切实发挥司法护航“稳定器”的作用,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班喜)

【责任编辑 -张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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