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员数量逐年攀升,道路交通事故日益频发,加之新兴业态的迅速发展,让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更加复杂,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2023年12月,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在哈西人民法庭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诉中心,由三名员额法官集中审理辖区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专业化、集中化审判提升案件质效,充分保障了交通事故类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纪法官支持我的先予执行申请,保险公司已经按照法院裁定把18000元赔偿款支付给我了,我后续看病的费用有着落了”,哈西人民法庭副庭长纪帅兵在办公室接到了当事人刘某的感谢电话。
近日,道路交通事故调诉中心纪帅兵法官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我家是内蒙古的,来哈尔滨就想赚点钱,没想到遇见这样的事儿。”刚满18岁的刘某在哈尔滨从事外卖员的工作,在送餐的过程中被车辆撞伤,交通管理部门虽然认定了机动车一方全责,但因为刘某需要通过诉讼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直未进行赔付。事故发生后,刘某家人通过借款凑足了骨折后第一次手术的费用,但是二次手术费用让刘某及家人犯了难。
“法官,这可怎么办呀?”庭审中看着快要急哭了的小伙子,纪法官为他出起了主意。“你先别着急,可以考虑申请先予执行。”纪法官温和地向刘某说道。“啥是先予执行呀?”刘某不解地问道。“先予执行就是在判决生效之前,向法院申请先把将来可能会判给你的钱执行回来,像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医疗费用,就可以申请。”纪法官详细地解释。“这么好!我一定积极准备材料,这下有救了!”刘某激动地说。
刘某提出申请后,法院作出了先予执行裁定,保险公司按照法院裁定,将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内的18000元赔偿款先行支付给了刘某,缓解了刘某面临的压力。
宽敞的马路上一辆辆小车承载着生活与梦想,推动着这个城市高速运转。然而,一点“磕碰”可能就会让他们陷入困境,等不得更拖不起。南岗区人民法院依托道路交通事故调诉中心依法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及时有效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用司法力量守护交通安全,给在路上奔跑的城市加加速,给在路上奔波的他们加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