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法院通过执前财产保全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赵某与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魏某偿还赵某借款30000元。判决生效后,魏某未履行,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前,赵某向法院提交执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冻结了魏某名下银行账户,但未发现魏某名下银行账户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联系魏某让其履行判决义务,魏某表示目前没有能力一次付清。经调查,魏某系某公司职工,每月有固定工资。执行法官将调查结果告知赵某,告知其法院已冻结魏某名下银行账户,让其耐心等候,待工资账户存款足额,法院将依法予以扣划。2024年12月,魏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告诉法官在其银行账户冻结后,确实给生活带来不便,现在其工资账户余额足够本案案款,希望法院尽快扣划并解冻账户。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扣划魏某工资账户存款30000元,并通知赵某提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将案款及时兑付赵某,本案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