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新闻
2024 12/17 15:50:01

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盗柴油案

字体:

近日,汪清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盗柴油的刑事案件,判决被告人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00元;判决被告人陶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00元。

据介绍,案件被告人邵某和陶某都是挖掘机司机,因自己会开挖掘机所以懂得如何“放”油箱内的柴油,便心生贪念想挣快钱。2024年3月6日至4月30日,二人开车在汪清县大兴沟镇、罗子沟镇、鸡冠乡等地寻找多个施工地,只要有挖掘机停放,就通过使用抽油管抽油的方式盗窃挖掘机和柴油桶内的0号柴油,盗窃次数达12次,盗窃柴油共计825升,盗窃柴油金额价值人民币6315元,并将所盗柴油卖给他人获利。

汪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邵某、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邵某、陶某认罪认罚,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邵某、陶某主动上交全部违法所得,均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盗窃柴油是违法犯罪行为,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后悔莫及!同时,也提醒驾驶员们,在夜间停放挖掘机等工程机械车辆时,要注意加强看守,提高警惕,不要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另外,来路不明的汽油或柴油油品没有质量保证,请广大车主前往正规加油站加油,切勿贪图小便宜。

 


【责任编辑 -李梦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