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东县人民法院联合景东县公证处依法通过“诉前调解+提存公证”,成功化解一起涉未成年的工亡赔偿金分配纠纷,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9月,外地务工人员杨某在某项目建设工作期间死亡。事故发生后,因杨某妻子常年在外打工,父母年老,孩子尚未成年,便由其弟杨某某与项目公司就工亡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双方达成由项目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亡赔偿金160余万元,并将该笔赔偿款打入其弟杨某某账户。后杨某的父母、妻、子以其弟杨某某为被告向景东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依法分配该笔工亡赔偿金。
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导入诉前调解。经法院特邀调解员初步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办理杨某丧葬事宜开支和生前债务偿还达成了一致意见,对于诉争的工亡赔偿金数额以及分配方案均无异议。但因死者杨某的妻子常年在外务工,无法贴身照顾尚在当地就读的两个孩子,所以对于分配方案中涉及到两个未成年子女应得部分,双方在如何支付、如何保管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打破这一僵局,调解员根据双方争议焦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围绕如何保护两个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不受侵害,并能够接受教育健康成长,向双方提出了引入县公证处这样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资金管理平台,在为两个孩子预留合理的生活费后,将两个孩子剩余的抚恤金进行提存公证,待两个孩子满足提存受领人的受领条件后予以领取的解决方案。
通过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打消了顾虑,达成协议,同意提存公证。调解员即邀请县公证处“上门服务”,对两个孩子的抚恤金进行提存公证,并出具公证书,有效保证该款项最终都用于孩子。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景东法院以法之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少年的你”营造一个安全、和谐且充满关爱的成长环境。(赵海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