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风渐冽,执行正当时。为依法惩戒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顺利执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信力和震慑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12月14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冬季“雷霆行动”,重点对涉民生、小标的、终本清仓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攻坚。
早上6点,天光未亮,尖山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全体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出发!”随着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孙俐兴的一声令下,干警们迅速登车,兵分两路,如离弦之箭、雷霆出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开启了一场勇往“执”前的征程。
尖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行动专题部署会议,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寻找突破口,锁定执行地点,做到因案施策,精准执行;同时,与公安机关、不动产登记中心、金融行业单位执行联动,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查人找物精准度。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题,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充分利用被执行人放松警惕的有利时机,法院决定利用周六这一休息日开展执行行动,力求在此次行动中精准查找被执行人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指挥中心内,本次执行行动总指挥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孙俐兴通过大屏幕实时接收各执行现场传回的视频画面,及时全面地掌握执行现场的全方位信息,对执行活动进行指挥调度。
服刑完毕成“老赖” 法院拘传速解纷
在这起案件中,孙某在服刑期满后,未依照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如期履行对王某的民事赔偿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启动后,法院在与孙某的约谈中,其态度恶劣,毫无积极履行之意。对此,法院果断采取拘传措施,孙某在被拘传后,态度发生转变,主动与王某展开协商。经过沟通,孙某取得了王某的谅解,并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随后,孙某家属当天将5万元现金送达法院,该案至此执行完毕。
铁腕执行拘传发力 合同纠纷“柳暗花明”
此前,周某与朱某经调解约定还款事宜,然而朱某未按时履约,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朱某耐心沟通,但其仍消极对待,拒不履行义务。面对此情况,法院迅速行动,奔赴朱某现居住地,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朱某被带回法院后,受到极大震慑,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急忙联系亲属凑齐款项,并一次性全部履行到位,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老赖上演“隐匿大戏” 法院介入“迷途知返”
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唐某的租赁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后,唐某拒不履行义务,并向单位领导谎称工资卡异常,以现金支票形式转移工资款9257.01元。法院发现后及时介入,对唐某进行批评教育。经过法院耐心地劝导,唐某认识到错误,主动改正,积极履行了全部剩余款项,本案最终以执行完毕方式顺利结案。
劳务纠纷“躲猫猫” 法官温情促和解
苏某与何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何某经常以在外地为由,躲避执行。干警依据摸排线索迅速行动,精准定位到何某的行踪并对其实施传唤。在传唤过程中,执行法官秉持人性化执法理念,一方面耐心地为何某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积极与何某亲属沟通,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及利害关系。在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何某与苏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其亲属也为何某提供了足值担保,使得这起劳务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无论是骄阳似火的夏日,还是寒风刺骨的严冬,执行干警们坚守“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初心。整个执行过程中,尖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兼顾法理与情理,在敢于“亮剑”的同时,将“善意、文明、规范、公开”的执行理念贯穿执行全过程,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本次雷霆行动传唤32人,拘传、拘留8人;结案29件,其中执行完毕9件;执行到位金额765970.24元。
下一步,尖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司法为民情怀,“小案不小办”的办事原则理念,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精准发力,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亮利剑、出重拳,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