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法院相公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备受关注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传递了司法的温情与高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
案件源于2023年9月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李某驾驶的哈佛牌车辆与范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辆相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范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范某遂诉至法院。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秉持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迅速开展工作。仔细研究案件卷宗,深入了解事故经过、双方诉求以及争议焦点。考虑到交通事故纠纷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法官决定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角度出发,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向原告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使其明白自身诉求的合理范围;另一方面,向被告说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积极面对赔偿问题。同时,法官还从情理的角度出发,体谅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遭遇和困难,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同意按照合理的赔偿标准向原告范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1700元,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成功调解,是长武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通过调解,不仅快速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长武法院相公法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何昭昭 焦亚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