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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6 17:45:38

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巧解困局,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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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王某甲诉长武县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该案后,初步审查认为,王某甲于2024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要求民政局撤销2005年作出的行政登记行为明显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起诉明显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但是结合庭审中王某甲与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及民政局的答辩意见,案涉婚姻登记可能存在王某乙冒用王某甲的户口簿及户籍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法院如果直接裁定驳回起诉,会对王某甲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经法官释明后,原告王某甲自愿申请撤诉,法院已准许。但案涉结婚证书及该婚姻登记行为的危害后果却未得到根本解决。

为了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的规定,向民政局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其自行撤销案涉结婚登记证书。民政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认真研究,及时作出了撤销案涉婚姻登记的行为,该撤销登记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与民政局沟通并了解民政局自我纠错存在困难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发出司法建议,法院既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诉讼、行政、司法成本。长武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支持并配合民政局共同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治理,促进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共同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张海丽 郭岚)


【责任编辑 -樘嘉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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