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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6 16:52:03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法院:创新拍卖式破产重整 助环保企业“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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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在处置破产企业案件中,创新实施“拍卖式破产重整”工作模式,让伊春市首个环保企业且涉BOT项目的破产企业“涅槃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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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伊春市伊美区法院裁定伊春市唯一一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正式终结,标志着伊春市首例拍卖式破产案例重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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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8日,伊美区人民法院接到伊春市美溪万达保洁中心关于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破产重组的申请。受理后,法院了解到,破产企业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是伊春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被伊春市政府授予BOT特许经营权,属于环保公益性项目,负责伊春市五个县(区)生活垃圾处理。因经营不善,现已拖欠债务约2.7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达到了102.919%,且丧失对所有债务的清偿能力。该案重整能否成功对全市发展大局、生态文明建设、“无废城市”创建和社会安全稳定有着重大影响。

为了及时挽救企业,伊美区法院及时受理、深入研判,准确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和重整条件。然而,在裁定受理该案之后,国家电网向该企业在北京某银行的账户内转入3月份标杆电费133万元,其中有63万元被鹤岗某公司划走用于偿还煤款,主审法官得知后立刻联系鹤岗某公司,于10日内将此部分煤款成功追回。另外70万元被破产企业债权人北京某银行划走,用于偿还该公司对其债务。时刻关注案件的主审法官知道后,立刻联系企业,先后责成管理人向其发送退回扣款告知函,在无果的情况下,一周内多次前往北京某银行与该行负责人现场协调涉案款项并向其释明破产法中的相关规定,“债务人的开户银行不得扣划债务人的即存款和汇入款抵还贷款。”经过多次协商,成功将70万元扣款追回,从而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行。

案件审理中,伊美区法院始终秉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持续优化、创新审判模式,提高审判效率,多次与管理人、债权人代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了20多次专题会议,研究企业运营公司职工工资发放、人员安置、债权人权益保护、重整投资人政策优惠等一系列事宜,先后召开了2次债权人会议,就债权确认、表决规则、资产处置、重整计划方案等进行审议或表决。为有效推进破产重整进程,伊美区法院首次采用院府联动的方式,由政府出面发函,多部门联动洽谈,促成北京某银行同意《重整计划草案》(调整版)。为此,伊春市政府特发《关于加大司法保障工作力度助力企业破产重整的函》表彰了伊美区法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救济有价值的企业是现代破产法的重要理念,而如何实施与个案相契合的救治方案是对司法能力和智慧的考验。在市政府的主导下,伊美区法院坚持破产审判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全面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先行先试、善作善为,积极招募了7家战略投资者,并在一周内多次往返几千里路程到上海等地,分别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航控绿能投资(西安)集团有限公司等投资者洽谈,极力促成合作,挽救企业。历时一年的谈判,虽然没有达成最终投资意向,但法院积极作为纾企惠民的拳拳之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经综合研判,伊美区法院果断采取拍卖式重整的方式将该破产企业资产挂网拍卖,最终达成购买意向,被上海英保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拍卖所得。企业很快“涅槃重生”,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使伊春五个县(区)内70万人每天近400吨生活垃圾得以处理,消除了60余名职工失业风险。

“用法律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用正义给企业排忧解难重获新生。”一面面熠熠生辉的锦旗,表达了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对伊美区法院“帮扶企业办实事,真诚服务暖人心”的赞许。此案重整成功,做到了企业经营、职工队伍平稳过渡,实现了债权人、职工、债务人等各方利益最大化,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生动展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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