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孙某某向汤某某出借40000元,双方约定利息、逾期还款责任等,后汤某某未按约偿还借款,孙某某遂向呈贡法院提起诉讼,经生效判决确认,由汤某某向孙某某偿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汤某某到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孙某某遂向呈贡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经过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发现汤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采取相关限制措施后,案件于2017年12月28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但当事人胜诉权益仍未得到兑现,执行法官仍坚持定期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均没有新的进展。
2024年9月,孙某某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执行法官及时在全国范围内发布悬赏公告。一周后,汤某某因悬赏公告对生活和工作产生的消极影响,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积极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向汤某某充分释法说理,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在了解汤某某存在经济困难后,给出分期付款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达成和解,由汤某某先偿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并下架对汤某某发布的悬赏公告,历时7年的“终本”案件实质化解。
达成和解协议后,孙某某对执行法官的尽职尽责表示衷心感谢,对案件的妥善处理表示高度认可,并赠予锦旗。
下一步,呈贡法院将继续秉持“终本 不终止”的办案理念,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因案施策开具终本案件出清“药方”,努力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让执行“积案”良性清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