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预防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加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过去几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当地林地的盗伐、滥伐林木等案件进行分析后向林业部门发出相关司法建议。
长武法院围绕加强联动协调、建立长效协同护航机制、加大管理考核完善保护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宣传、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树立恢复、修复林地理念等方面找出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针对性的建议。被建议单位作出了积极反馈。
长武法院发出的首份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是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审理环资案件过程中的一次探索,其在推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长武法院将进一步延伸拓展审判职能,用司法建议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国之大者”,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筑牢和谐美丽的司法生态长武屏障。(张海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