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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3 12:38:35

黑龙江省绥滨县人民检察院:争做乡村振兴“领头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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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以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坚决扛起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使命,长期坚守扎根乡村,以坚定的信念和切实的行动,奋力续写绥滨县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新篇章”。近年来,共帮助脱贫户11户15人享受了链接光伏产业,整户无劳动能力人均增收1000元,非整户无劳动能力增收500元。选聘2户脱贫户分别担任公益性岗位保洁员、护林员,驻村工作队得到了全村老百姓的认可,收到了百姓赠送的四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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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作为  当好“热心人”

他们积极主动了解村情民意、所想所盼,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针对永山村基础设施比较差,给村民带来诸多不便的问题,他们四处奔走,争取资源,积极参与乡村规划与发展讨论,通过多方筹集资金,为村庄修建了道路和水电设施(村内路硬质化1300延长米,硬质化路边沟1022.3延长米,涵管35.3座,路灯11盏,自来水集中供水)。为确保每一户都能享受到政策的温暖,逐步实现脱贫致富,他们用心关注贫困群众的生活需求,积极商请绥滨县检察院每年为村里所有脱贫户送去10至20只鸡雏,送去关怀与温暖,点燃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希望,还给村里装修了村部,送去了20多套桌椅。

急群众之所需  当好“贴心人”

他们驻村以来,开展大量入户走访工作,及时了解每户村民家中实际情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先后帮助李某某办理了低保,帮助石某某办理两癌救助申请,得到救助金1万元;统一带领村百姓到北山乡派出所办理电动车牌照;为在村居住20几户村民免费发放棉托鞋;积极推动医疗扶贫,通过组织义诊活动,为村民提供了免费的医疗服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村民争取更多的医疗资源和政策支持,针对村里年纪大身体弱的、无劳动能力的家庭,帮助取快递、购买生活用品、春种秋收也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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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服务意识  当好“领路人”

绥滨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驻村工作,特别是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主要领导多次到驻村工作队调研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一定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必须要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分毫不差的落实到实处,更要让村民在帮扶过程中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检察温度”。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李鹏带领工作队队员扎实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对照要求列出问题清单,确保问题排查深入到位、整改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面对乡村治理中的难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垃圾分类和环境整治活动,改善了村庄的环境卫生。在工作队的努力下,村庄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村民的环保意识也得到了提高。

深度融合一起  当好“暖心人”

他们始终把思想引领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文化帮扶为“落脚点”,邀请文化团队开展“送戏下乡”“送文化下乡”、县文化局演出、放电影等,组织百姓在一起开展文艺活动,丰富了村民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了良好的乡村文化氛围。积极发挥农家书屋思想文化阵地“充电桩”作用,满足村民既要鼓起“钱袋子”、活起“脑壳子”的需求,在引领乡风文明、纾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类读书学习活动,营造全民阅读氛围,在阅读中“提智”“提技”,点亮乡村幸福新生活。同时,依托墙体、广场、宣传栏等载体,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榜、十星级文明户公示榜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内容,深化文明实践行动,大力推广文明良好的生活习惯,推行文明村规民约和家风家训,从源头改变村民的生活陋习,提升村容村貌、进一步凝聚起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内生动力。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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