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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13 11:47:18

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守护千家万户“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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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是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对家庭领域矛盾纠纷,必须发现在早,发现在小,及时化解。”前不久,湖北省巴东县检察院的田清华检察官在进行案件回访时坚定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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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背后,是“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守护千家万户幸福”的故事。

早在2016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就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田清华在深入挖掘并梳理近几年涉家庭暴力案件的相关数据后,敏锐察觉到相关行政机关在落实上述法律精神方面存在不足。

“在面对家庭矛盾纠纷与家暴问题时,办案人员常受‘清官难断家务事’思维影响,未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家庭成员间侵犯人身权利情形时有发生,甚至导致刑事犯罪的苗头性问题恶化。”田清华严肃地指出,“家暴不是‘家务事’,一次都不能姑息,必须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才能守护好千家万户‘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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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巴东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保护妇女儿童等权益保障职责,建立家暴类警情“受害人跟踪保护”制度;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条块协同,运用群众力量,实质性化解家庭领域矛盾纠纷。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结合各业务部门工作职责分解任务清单,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思想层面坚决摒弃“家暴是家务事、多劝说就能解决”的错误观念,强化处置力度,高度重视跟踪化解工作。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专题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执法水平。进一步优化涉家庭暴力数据库,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道:“我们建立了专项研判机制,让家暴能够及时处置、规范取证,为后续矛盾纠纷化解奠定坚实基础。”

设立督查专班,通过常态化督导督办,确保执法过程公正、规范、严谨,为实现“线上+线下”整改全覆盖按下“加速键”。

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践行“党建引领,多元治理,群众自治”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公安、妇联、民政等履职单位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将反家暴工作纳入社会基层治理体系重要范畴;借助驻村(社区)工作队、一村一警机制和社区网格员等群治力量,健全完善家暴警情报告制度,做到“人到格中去、事在格中办、难在格中解、情在格中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数据显示,近三个月相关行政机关接处涉家庭暴力警情30余起,开展家庭矛盾纠纷排查79次,化解矛盾纠纷64件,有效预防了苗头性问题恶化。

“反对家庭暴力,关乎千家万户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们将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监督力度,全力推动健全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将家庭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巴东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杨仕兵说。(李泷艳)


【责任编辑 -邵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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