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检察院扎实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以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为主线,综合运用“三个导向”“四项制度”“五本台账”,实现“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树立“三个导向”,提高业务数据准确率。该院聚焦业务质效提升,加强数据监管。一是树立“责任”导向。对案卡填录定向、定岗、定责,员额检察官对案卡填录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针对上级院反馈问题数据,对照院《考核方案》对员额检察官年终绩效考评扣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最高检《数据审核要点》,每半个月对数据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案卡错填、漏填、迟填问题,责任到人、督促纠正;每半个月印发一期《检察业务快讯》,对38项业务指标进行同比、环比分析,掌握宏观趋势,解析薄弱环节,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注重发挥数据质量效果,2023年以来,聚焦矿山盗采、黑加油站管理漏洞、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进行专项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多次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运用“四项制度”,促进案件办理规范化。一是进一步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打破部门界限,案管部门统一召集、业务分管领导主持,每周常态化召开,对疑难复杂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争议焦点、量刑建议等方面充分讨论。2023年以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25次,所办案件无撤回起诉、被判处无罪情况。二是以检察听证制度为支撑,进一步细化听证员选任、听证案件类型、听证方式等,制定听证案件计划表,将听证工作与检察官绩效考核挂钩,做到“应听尽听”,切实发挥听证制度化解矛盾、阳光司法等作用功效。2023年以来办理听证案件140件,2起听证案件被省院部门采编为典型案例。三是强化四大检察融合发力,案管部门主动加强与业务部门协作配合、一体履职,依照《人民检察院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规定》对案件线索发现、处置、流转和线索办理责任人、奖惩标准进行规范,提升监督效果。2023年以来移送内部法律监督线索22件,成案22件,成案率100%。四是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与检务督查衔接工作规定》,加强案管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在线索移送、数据监管、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衔接,强化对检察官日常办案活动等进行全面规范。2023年以来,13人次因数据质量问题被检务督察部门通报。
制定“五本台账”,推动案件管理精细化。充分发挥案管部门“总抓手”“大管家”作用,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该院制定“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台账”“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台账”“涉案财物管理台账”“流程监控监督日志”“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清单”五本台账,台账具体登记案件类型、办案责任人和办案时限等,并根据时间节点及时和案件承办人沟通案件办理进展、问题整改反馈,定期查看卷宗材料、报表数据,实行表格化管理、全流程跟踪,做到案件精细化管理。2023年以来发送流程监控168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53件,有效保障案件办理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