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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06 12:00:51

知宪于心 守法于行 宜宾市检察长带队进校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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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12月3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宜宾市三中法治副校长熊启然率队来到宜宾市三中三江校区,开展“知宪于心,守法于行”国家宪法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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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在模拟庭审的热烈氛围中拉开序幕,13名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角色,500余名师生沉浸式体验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模拟庭审。整个模拟审判过程形象逼真、富有教育意义,同学们通过“亲身、亲历”参与审判活动,不仅深入了解了法庭审理程序,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法治素养。

  模拟庭审结束,宜宾市人民检察院“鲟未”宣讲团成员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以“预防犯罪,携法与你话成长”为题,运用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细致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常见类型,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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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治副校长寄语环节,熊启然勉励同学们要珍惜当下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创造精彩人生;并以“做崇尚法治、笃学善行、德法兼修的新时代接班人”为题,向同学们表达了殷切期望:

  崇尚法治,行有尺度:“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要从内心深处敬畏法律、相信法律,养成在法律框架内自在生活、自觉行动的习惯。

  笃学善行,心存敬畏:“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天空之于鸟,水之于鱼,就好比法律之于每一个人,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为,才能获得最大自由。同学们要把法律作为行为准则,确保每一步都行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德法兼修,明法善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是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同学们要在学习生活中,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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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此次宪法宣传日活动,是宜宾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等工作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宜宾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检校协作,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宜宾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田贵荣,宜宾市检察院有关院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宜宾市三中三江校区500余名师生参加本次活动。(贾应军 熊婉雯)


【责任编辑 -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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