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宁夏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4580家次,立案203起,没收“非标”电动自行车550辆,罚没款合计150.70万元。 ”
12月4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政策吹风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章华介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针对“非标”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据了解,宁夏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统筹布局,全面摸排起底,已对全区1139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了动态监管,逐一排查风险隐患。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16个市县68家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及时纠正经营者进货查验不严、台账建立不规范等问题,督促经营者从源头严把进货关口。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联合行动和跨部门协作,形成了监管合力,及时查处了多起非法改装案件,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者,确保了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