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2月2日,木兰县人民检察院“木兰花未检工作室”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周活动。
木兰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王丹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木兰县兆麟小学,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活动中,检察官王丹针对同学们在成长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以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网络发言等为主要活动的网络文明以及校园欺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等内容,通过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同学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崇高地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内容,并鼓励同学们做一名合格的宪法“小卫士”。
同时,还针对在校学生如何预防犯罪、面对不法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了重点讲解。在这次的普法课堂中,检察官耐心授课,学生们认真听讲,课堂讨论积极热烈。这次普法宣传活动让同学们对于法律与生活之间的联系有了一个更为直观深刻的了解,也为青少年同学们知法守法用法贡献了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