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与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国际法学院共同举办多元化解低空经济纠纷研讨会。多位来自高校航空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低空经济、航空贸易等领域的企业代表就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低空经济领域的建立和完善展开了讨论,以期为新质生产力领域提供智力支持。
在广仲已处理结案的低空经济纠纷中,体现了以无人机为依托服务产业发展的新业态,其中就包含珠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中的无人机摄影服务合同、电网无人机巡检服务合同等,广仲利用纠纷处理的实务经验以及对规则适用的研判,推动了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依托争议解决的优势,搭建一个更加系统的解决空域争议纠纷的平台,为处理低空产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案件提供更多的仲裁经验。
早在8月份,广仲依托无人机手段实现快速送达,是第一次携手国内无人机物流头部企业顺丰丰翼科技的创新尝试,也是国内首个“仲裁文件点对点配送”全程采用低空运载模式的成功案例。丰翼科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本次利用无人机搭载仲裁材料实现快速送达,不仅是对无人机运用场景的全新探索和大胆实践,更体现了仲裁法律服务与低空经济新业态新产业的创新结合,接下来希望与广仲在无人机快速送达方面展开更多的合作。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作为布局低空领域的积极探索,广仲在广州市2024年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暨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上发布了全球首部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专门适用于解决低空经济争议。
低空经济方兴未艾,政策举措保驾护航
2021年,“低空经济”概念首次被写入国家规划。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写入低空经济这一概念。2023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全国两会首次将“低空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近年来,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国防事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其相关产品主要包括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直升飞机、传统固定翼飞机等,涉及居民消费和工业应用两大场景。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链条长,涵盖航空器研发制造、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飞行服务保障等各产业;应用场景丰富,既包括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又融合了以无人机为支撑的低空生产服务方式;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发展空间极为广阔。根据部分研究机构测算,2023年中国低空经济规模已超过5000亿元,2030年有望达到2万亿元。
为适应低空经济的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了《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5月21日印发了《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为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动广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4年5月31日印发《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广州低空经济整体规模将达到约1500亿元;通航基础设施和飞行环境明显改善,以高端智能制造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取得成效,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低空领域技术创新水平全国领先。一系列的举措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发展低空经济的决心和信心,力求到2030年,推动低空经济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
新业态面临新挑战,纠纷解决机制亟需建立
在发展和培育低空经济新业态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新类型的争议,其中很多会涉及到新技术的运用和保护、国际贸易以及合同风险防范。相较于传统的民商事法律关系,相关的低空经济纠纷类型和法律适用将呈现复杂性、专业性、跨境性的特点。“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塑造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和提高生产力质量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程序的快捷性、友好性以及仲调结合的灵活性,与低空经济纠纷的特点相适应,更加有利于应对低空经济领域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新情况。在全球范围内,目前仍然没有针对低空经济争议解决的专门仲裁规则。2024年7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了 “探索低空领域纠纷解决机制和路径”。为此,广仲依托在纠纷解决领域的丰富实践经验,结合低空经济争议的特点,通过对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和前景分析,制定并发布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规则。
此次规则的出台,是对于低空经济领域纠纷解决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一次重要探索,也是为低空经济发展贡献“广州经验”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有效填补关于低空经济仲裁规则的空白,引领我国低空经济纠纷解决的发展,充分展现广仲在仲裁行业中的首创引领的精神。
广东省无人机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陈港表示,低空经济作为新兴产业,涉及了新技术的运用和保护以及相关风险的防范,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呈现复杂性、专业性的特点。规则创新性介入低空经济争议纠纷的处理,为处理纠纷提供了可行依据,有利于助力低空经济产业的蓬勃发展。
仲裁服务产业发展,规则提高解纷效能
规则的制定旨在进一步提升仲裁服务,提高仲裁解纷效能。广仲始终关注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展和行业法律需求,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来自低空经济市场主体、行业专家、法律裁判从业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汲取行业经验,尊重行业商业逻辑,最终形成规则文稿。
规则在仲裁服务低空经济方面作出了突破。最大亮点在于回应了低空经济商事主体普遍关注的争议涉外程度高、纠纷难度大以及专业性强的问题,并做出创新的制度安排。同时,将多领域的纠纷解决实践经验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相结合也是一大特色。广仲结合多年来在航空、航运领域的纠纷解决实践经验,提高了对低空经济争议解决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表示,广仲敢为人先,率先研究并出台低空经济仲裁示范规则,是以生产关系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其标杆性意义、规则输出的引领性作用将不止于仲裁业内,必将激发更多有利于其他新质生产力业态发展的制度创新。
广州亿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高级总监刘璇表示,低空经济产业起步初创,发展势头强劲,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发展空间极为广阔。低空经济的应用场景十分丰富,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都有广泛应用,对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规则有针对性地覆盖普遍存在的争议类型,对于解决行业内的争议纠纷具有指导意义。
规则的出台是广仲服务世界低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规则的落地将有助于串联低空经济新业态产业链,以低空经济空域资源为依托,涵盖航空器制造、运营服务、基础设施、飞行保障、数据保护等综合性经济业态,通过争议解决平台的搭建,调动主攻技术研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各类服务运营机构以及熟悉相关规则的专家、仲裁员资源,提高低空经济纠纷法律服务的整体效能。
作为专业争议解决平台,广仲将提供关于低空经济纠纷解决的一站式服务,通过更多参与涉外规则的制定,并积极运用创新成果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广州标准”)、“四个共享”“3+N”仲裁庭审模式、仲裁全流程智能辅助系统,融合低空经济新业态的新特点,为新质生产力的健康发展提供纠纷解决机制,助力将广州打造成为低空经济争议解决优选地,对全球范围的相关纠纷解决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经验,为我国谋求更多的涉外法治话语权。(李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