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警示教育让我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今后我一定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监督管理,认真修复社会关系,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这是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在警示教育后的体会。
近日,曼弄枫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前往景洪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学习。旨在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促使其更好地接受矫正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在集中学习警示教育会上,景洪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张波围绕近几年来景洪市社区矫正对象被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为警示教材,深入地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系统的向社区矫正对象阐释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范围,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在会客、外出、请假等方面日常必须严格遵守的相关规定,着重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若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不服从日常监管规定甚至以身试法将会面临的严重后果。
警示教育学习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清理道路两侧白色垃圾的公益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意识。下一步,曼弄枫司法所将继续履行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职能,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从源头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的风险。(秦志远 付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