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总,你看看小芯公司的宣传册,上面这个人是不是你们公司郭总?他啥时候跳槽的?”
“老郭?他没有跳槽,你是不是看错了?”面对客户的疑问,上海某智能科技公司的负责人王总接过宣传册,的确看到了郭某的照片,旁边还赫然标注着“首席运营官”头衔。
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芯片研发的高科技公司,已获得数千万元的PreA轮融资,郭某不仅是公司的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还持有公司的股份和表决权,何以悄然现身竞争对手阵营?
这场由芯片企业高管“背叛”引发的风波,最终演变为一起事关高新科技安全的商业秘密泄露案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专业司法审判,打出高质量保护“组合拳”,有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公司核心秘密悄然泄露
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浦东新区的芯片企业,凭借视觉人工智能处理器(NPU)芯片研发上的成绩,曾入围中国AI芯片企业50强,是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核心技术数据是竞争力所在。某公司深知这一点,对数据的保护极为严密:对机房实施物理隔离,服务器设定为内外网分离,并严格控制网络访问及数据传输。
此外,公司还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芯片、算法、软件等核心程序的代码和数据采取了较高级别的保密手段,通过这一套“堡垒式”安全体系,牢牢守住芯片“命门”。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在2022年11月的一次例行巡检中,王总意外发现机房角落多出一台陌生电脑。更惊人的是,服务器中的数据竟被大量打包传输到了这台电脑上,其中就包含公司最为核心的商业秘密,即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就在不断研发、完善的人工智能处理器芯片——代号“X”系列芯片项目的技术代码。
要想完成数据传输,必须使用超级管理员账号。很快,王总就查到实施此次数据传输活动的账号属郭某所有。原来,郭某利用其超级管理员身份,在机房中私自架设了一台电脑,并安装远程控制程序绕开安全管理设置,下载公司的商业秘密后,再上传至个人的网络云盘之中。
访问记录显示,这并非郭某第一次私自传输公司数据,在此之前的一个多月里,郭某有过多次登录记录,而这段时间,正好在郭某任小芯公司首席运营官头衔之后。难道郭某早已找好下家,并准备拿公司的核心数据纳投名状?王总赶紧报了警。
郭某接到警方电话后,主动配合调查,承认他确实从公司的服务器中传输了大量数据到个人网盘中,但声称:“只是出于工作需要,为了给公司数据备份。”
当调查逐渐深入,公安机关发现,公司服务器具备自动备份功能,结合郭某与竞争对手的紧密联系,种种迹象表明,郭某的辩解站不住脚。再次来到审讯室,郭某终于承认,私自下载、复制公司核心数据是因为与其他股东矛盾激化,担心自己被边缘化,遂试图以技术资料作为“筹码”,另谋他途。
损失怎么算?靠方法也靠行家
随着检察机关对郭某提起公诉,案件来到浦东新区法院进入审理程序。“芯片作为信息时代数字产业发展的基石,直接关系到国家战略安全和产业安全,也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一定要厘清本案背后的技术链条与法律事实,真保护、严保护,为创新成果筑牢法律防线。”在研判本案时,案件审判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浦东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丹说道。
从案情来看,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获取持有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这类犯罪中,被告人虽窃取商业秘密,但尚未对外披露或使用。如何计算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损失数额,是案件审理中的难点,尤其这还关系到郭某的定罪量刑,因此必须要精确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该类案件通常按照商业秘密的合理许可使用费来计算案值。但是,某公司的“X”系列芯片尚未对外许可使用,又何来许可使用费一说呢?
合议庭调研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种解决方案,分别是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然而,“X”系列芯片的销售时间较短、数量较少,相关销售数据不具备收益法适用条件;同时,“X”系列芯片属于前沿技术,市场尚在起步阶段,国内更无类似技术充分交易的案例,市场法也不宜适用。
好在某公司对“X”系列芯片所涉研发支出能够提供规范、完整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合议庭一致认为,采用成本法评估涉案商业秘密的价值具有可行性。
但即便如此,芯片技术所涉信息高度专业复杂,研发投入的界定、研发流程中各阶段的技术判断等,对法官的能力提出了不小挑战。要真正实现精准裁判,除了必备的法律知识外,还需要跨界知识的支撑。
“芯片案件,非得行家里手参与不可。”本案主审法官、浦东新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陶冶提到。202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作为首批出台的浦东新区法规,从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服务等多方面提出创新举措。其中规定,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经遴选后可以担任知识产权案件的专家陪审员。
这一“专家陪审员制度”有助于补强法官技术认知短板,经邀请,一位来自半导体高新企业的法务负责人姜银鑫作为专家陪审员参与到案件审理中来,为合议庭提供支持,以专业能力回应科技创新对法治保障的现实需求。
算得清,更解得了
“方法论”有了,具体如何操作?哪些费用应该算作研发成本?如何区分核心技术的研发成本与其他不相关的支出?
“涉案商业秘密尚未被郭某披露,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未必有按照成本法计算的那么多,而且芯片的研发包括多个环节,不能将所有环节的成本都纳入商业秘密的评估之中。”专家陪审员姜银鑫提出了专业意见。
一般来说,芯片研发包括项目预研、模块研发、芯片流片、IP采购、软件开发、固件开发、知识产权申请等环节,合议庭经与专家研讨,审慎评估,认为真正与涉案商业秘密有关的,仅限于“模块研发”的投入。
该投入包括研发所支出的人力资源成本、材料费用、设备折旧等,其他无关成本,均被一一剔除。同时,“X”系列芯片内置多个功能模块,其中只有2个模块是某公司自研完成,属于技术秘密,其他模块系采购而来,相关采购费用也应从成本中扣除。
关于量刑,合议庭认为,郭某虽然主动投案,却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辩称是为了公司备份数据,是心存侥幸、急于脱罪的表现,故不构成自首。不过,他在之后的讯问中承认了犯罪行为,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然而,在案件审理中,陶冶还注意到,郭某虽已脱离公司日常管理,但依旧持有股份,可以在有关公司重大事项的股东大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这不仅可能引发民事纠纷,还会影响公司治理,对新一轮融资构成障碍。
“判完刑,不等于彻底解决问题。”对法官来说,不仅要对案件本身作出公正裁判,还要通过高超的司法智慧,帮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找到最优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地化解矛盾、修复损害。为此,在制止、打击犯罪的基础上,陶冶还带着团队多次组织调解,推动郭某与某公司一揽子解决股权争议。
最终,郭某签署自愿转让股权协议,支付经济赔偿,某公司也出具了谅解书,避免了后续纷争,公司得以尽快甩掉包袱、轻装上阵。
为更多创新企业插上法治翅膀
庭审当天,郭某站在被告人席上,深深低下头:“我要向公司表达歉意。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做了错事,我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伤害,我向公司真挚道歉,对不起。”
最终,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件虽落槌,但留下的问题直指产业命门。在高速发展的科技赛道上,算法模型、源代码等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竞争力的“‘芯’脏”。这些信息一旦泄露,损失的不单单是一项技术,更可能摧毁一家企业多年积累的市场布局。对此,司法该如何回应?又如何为无形资产筑起有形防线?
法院的审理,既要站得住法理,也要跟得上前沿。浦东新区法院不仅厘清了技术链条,也精确认定了涉案信息的商业秘密价值,将企业的无形资产锚定在法律保护之下,为行业划定了清晰的边界红线,更体现了司法对科技创新的深度理解。
作为全国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浦东新区在制度层面同样先行一步。2025年3月,浦东新区发布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从企业自我防护、民事保护、行政保护、刑事保护等多个维度,为三大行业企业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商业秘密保护模式。
“技术走在前沿,政策先行引领,司法保障必须跟上。”该案作为全国首例涉人工智能芯片的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陶冶进一步总结办案经验,撰写企业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讲义,结合巡回审判等工作,先后走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等地,为芯片、AI、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将司法经验向行业治理延伸。区域政策与司法实践在此协同共振,释放出法治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合力。
如今的某公司,正将其在智能视觉芯片领域的技术积累向更多应用场景延展,步伐更轻、信心更足。浦东新区法院的脚步也在延伸。2024年底,陶冶赴新疆喀什挂职援建,把来自浦东新区的司法经验带入“一带一路”,为更多创新企业插上法治的翅膀。
从办理一个案件,到赋能一个行业,再到服务一项重要战略,浦东新区法院的探索证明:唯有在一次次复杂案件中不断前行,才能构建起稳定、公正、可信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当司法成为企业心中的“定海针”,技术就能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澎湃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