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5日发布了10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均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例,涉及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和农用地、海洋资源保护等方面。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突出“诉”的刚性监督作用。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钢铁产能置换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发现行政机关未组织责任人清运,经委托检测案涉地块土壤存在重金属污染后,依法提起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案涉问题得到解决。
湖北检察机关对长江流域发生的严重破坏生态的非法采矿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多个违法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检官网截图
此次发布的部分典型案例体现出检察机关注重生态环境系统保护,推动长效治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针对旅行社非法组织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行为,准确适用诉前禁止令保全措施,委托专家评估非法穿越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2024年以来,最高检办结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部署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4307件;最高检立案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流域检察机关已同步办理关联案件2200余件。2025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
据统计,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7.4万件,提起公益诉讼6700余件,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徐向春表示,检察机关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跨区域倾倒固体废物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加强与行政机关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执行修复等方面的协同合作。同时,将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水平,注重基层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建设。(记者刘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