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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28 16:25:21

黑龙江省尚志市检察院:构筑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检察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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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尚志市检察院坚持把环境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重点办案领域,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积极落实“林长+田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现相关线索并办理一批环境资源保护案件,有效保护尚志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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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检察长”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和资源保护新格局。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跟踪生态修复补植情况。

该院与乡级林长紧密联系,乡级林长提供非法放牧导致林地毁坏线索,根据该线索,检察人员通过大数据云平台对比数据分析,又发现辖区内5处林地恢复不合格问题。该院通过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恢复林地生态。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督促当事人严格按照补植补造要求恢复林地资源。经多方共同努力,涉案180亩林地正在逐渐恢复生态。该院还继续深入探索违法放牧的原因及该地块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思路,运用“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向职能部门移送违法违纪线索2件。2022年至今,共办理林地修复不合格案件11件,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堵塞漏洞,坚持“小切口大作为”公益监督理念,以“制”促“治”,推动类案监督。

“田长+检察长“

该院与市田长制办公室会签署“田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和田长制办公室统筹谋划、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协作联动、普法宣传等配合机制,重点围绕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两个方面,强化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凝聚耕地保护执法司法合力,推动构建起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检察人员通过行政机关反馈、大面积走访等方式,深入排查、分析、研判相关线索,发现某企业疑似非法占地行为。与田长制办公室取得联系后,走访相关行政机关,调取信息,通过数据对比,发现确有存在未办理用地手续及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况。该院“一案三查”分别向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在“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推动下,非法占地企业已补办临时用地手续、补缴耕地占用税、恢复耕种条件,完全彻底整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河湖长+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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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促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形成行政执法和检察保护合力。

该院与市河长办联合开展监督检查行动,发现5家高耗水养殖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非法从地下、江河取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家高耗水商混站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费的案件线索。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监督,及时了解整改进展及整改中的难题,做好公益诉讼监督“后半篇”文章。经尚志市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行政机关全面排查,现已督促用水企业补办取水许可证9件,收缴水资源费15000余元。

下一步,尚志市检察院将持续落深落实“林长+田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坚持融合履职,一体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携手联动,攥指成拳,形成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加积极的检察贡献。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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