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检察院与穆棱市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建立穆棱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旨在通过加强穆棱河流域公益诉讼职能跨区域协作,形成穆棱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检察合力,更好地保护穆棱河流域生态环境,实现穆棱河流域上下游共保共治。
本次签约仪式,得到了两地检察机关和梨树区委的大力支持,梨树区委副书记、区长徐春雷,梨树区人大主任王伟泉,梨树区政协主席关宏伟,鸡西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胡雪清,牡丹江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玉娜,鸡西市水利专家丁铁军出席签约仪式。鸡西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王锐,穆棱市水务局,梨树区政法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人员参加会签仪式。
穆棱河流域生态环境共同治理纪实宣传片开启了本次签约仪式的序幕。穆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少武宣读《关于建立穆棱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后,穆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双燕与鸡西市梨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舜尧签订《关于建立穆棱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并就如何推进穆棱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进行交流。
座谈会上,徐春雷指出,梨树区检察院和穆棱市检察院的协作为其他领域的共享共治作出了示范。《意见》的签订,是对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行政区划领域的延伸,是对两地穆棱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举措,有助于形成信息互通、决策互动、协调共进的良好合作机制。希望两地检察机关在《意见》的牵引下,进一步凝聚共识,邀请河长办及河湖长制相关成员单位介入,拓展沟通协调的深度和广度,共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把“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到实处,汇聚穆棱河流域生态保护行政力量和检察力量,促使穆棱河流域河湖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鸡西市检察机关表示,要推广梨树区检察院的经验做法,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穆棱流域水资源保护、防范侵害岸线资源等领域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案件线索摸排,按照与牡丹江市检察机关达成的协作机制意见,加强两地检察机关工作联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形成1+1>2的保护合力,不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推进流域生态公益保护向纵深发展,形成跨行政区划的协同、跨行政部门的协作格局,助推穆棱河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