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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18 11:09:59

黑龙江省司法厅:让人民监督权力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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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与张某等3人因酒后锁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孙某腿部骨折。孙某报警后,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事发地周围无监控,双方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不一致,因此认定故意伤害的证据不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孙某不服开始上访,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近日,黑龙江省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对孙某不服公安机关对该案的撤销决定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受黑龙江省司法厅委派,4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人民监督员李坤结合法律专业知识和案情实际,提出了“本案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则》中186条第一款‘没有犯罪事实’的规定,不应将本案作撤销处理”的监督意见。亚布力人民检察院经研究,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并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补充侦查决定书。

让人民参与监督,让监督促进法治,让法治约束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初衷与目的。人民监督员作为群众代表,以制度化的形式深度参与到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各关键环节,有利于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保障司法公正,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司法厅会同省检察院持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推进人民监督员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是人民监督员选任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2022年,全省完成首次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选聘新一届人民监督员1280人。监督员来自全省不同地区,性别、民族、年龄、学历、政治面貌、职业等非常广泛,如全省人民监督员中,国家机关人员12.98%、事业单位人员12.5%、国企人员6.82%、私企人员8.77%,其他行业人员56.98%,具有十分广泛的代表性。二是保障和促进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省司法厅会同省检察院对2016年印发的黑龙江省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工作信息通报反馈、工作保障、培训、宣誓、考核和奖惩等7项制度进行重新修订,人民监督员制度化、规范化程序明显增强。三是人民监督员队伍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会同检察机关每年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邀请人民监督员理论和实务专家授课,累计培训2500余人次,人民监督员业务能力持续提升。广大人民监督员积极履职,2022年换届以来,全省共抽选人民监督员19375人次,参加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17226件,均居全国前列。(马佳宁)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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